台湾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陆配偶提供了哪些就业服务?
2015-07-22

 为协助在长期居留期间或依亲居留期间且具有就业意愿与需求的大陆配偶取得工作许可及就业,台湾制定有《外籍与大陆配偶就业协助方案》,由公立就业服务机构设置特别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提供就业信息、职业训练咨询、个案推介就业、安排参加就业促进研习或安排参加职业训练等服务。

大陆配偶如欲求职,可就近接洽各地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将针对个人专长及就业意愿等,推介适当工作机会,协助辅导就业。

台湾地区公立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及地址

 

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台就业主管部门北基宜花金马区就业服务中心

02-22983060

新北市五股区五工五路47号

台就业主管部门桃竹苗区就业服务中心

03-3333005

桃园市南华街92号

台就业主管部门中彰投区就业服务中心

04-23500586

台中市工业区一路100号

台就业主管部门云嘉南区就业服务中心

06-2371218

台南市卫民街19号

台就业主管部门高屏澎东区就业服务中心

07-2313232

高雄市前金区五福三路21号8楼

台北市劳工局就业服务处

02-25942277

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3段287—1号

高雄市劳工局训练就业中心

07-8220790

高雄市前镇区镇中路6号6楼

 

大陆配偶可询问0800-777-888免费就业服务咨询专线,或上网查询台就业主管部门所属就业e网(网址:http//www.ejob.gov.tw),提供就业相关信息,以满足求职需求。

为协助经济困难且失业的大陆配偶,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评估后,可提供个案管理就业服务,适时运用临时工作津贴、职场学习及再适应津贴、雇用奖励、多元就业开发方案等,以协助大陆配偶就业。